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现对“佛山市万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,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,并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1、项目名称:佛山市万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
2、建设单位:佛山市万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
3、建设地点: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联和工业区恒桂中路5号A座现有厂区内
4、建设内容:在原址依托现有厂房,新增生产线和设备,扩大
生产规模并改进工艺,现有工程每年加工、印刷300吨PE
薄膜,改扩 建后每年加工、印刷OPP薄膜1800吨、
CPP 薄膜600吨、PE薄膜600
吨、印刷复合薄膜 600吨。
5、总投资:约300万元。
6、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:现有工程每年加工、印刷PE薄膜包装材料约300吨。生产过程中主要有有机废气、生活污水、噪声、固体废物等 污染物产生,已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,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,减轻环境污染。建设单位已履行环评、环保验收等环保手续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佛山市万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联和工业区恒桂中路5号A座
联系人: 郭先生
联系电话:13435795178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
评价单位:佛山市墺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东平路20号金百福都市广场C栋B 座5楼
联系人: 罗工
联系电话:18507483784
邮箱:1217960796@qq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。下载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: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本公示面向公众广泛征求与本项目环评、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件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,并提交公众意见表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2023年6月
21日